近日,能源經(jīng)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IEEFA)發(fā)布《小型堆:仍然太貴、太慢、太冒險》(Small Modular Reactors: Still Too Expensive, Too Slow, and Too Risky)報告,評估了部署小型堆以以滿足全球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的可行性。報告提出了一個問題:從滿足全球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的角度來看,繼續(xù)發(fā)展小型核反應堆是否值得?
報告指出,小型堆倡導者的言論響亮而持久,然而困擾大堆建設項目的成本超支和超期問題將不會在新設計中重演。與此同時,已建成(或已開工)的少數(shù)小型堆項目的嚴重超期問題卻仍是常態(tài),且成本持續(xù)攀升。
在成本方面,報告研究了全球3座在運小型堆,其中兩座在俄羅斯,即擁有兩座反應堆羅蒙諾索夫院士號(Akademik Lomonosov)浮動電廠,1座在中國,即山東石島灣球床模塊式高溫氣冷堆(HTR-PM)示范項目。報告還將阿根廷在建的CAREM-25小型堆項目納入考量。
報告稱,上述幾個項目的成本都遠遠高于原計劃。因此,可以得出結(jié)論,預計成本大大低估了實際建設支出。然而,該報告沒有考慮到這些都是首堆(FOAK)項目,并為未來同類項目部署奠定基礎。俄羅斯已在利用基于羅蒙諾索夫院士號經(jīng)驗的升級反應堆建設幾座小型堆(浮動式和陸基),幾乎實現(xiàn)了批量生產(chǎn),其成本將大大降低。中國的球床模塊式高溫氣冷堆已成為新型區(qū)域供熱計劃的基礎,目前正在根據(jù)這一經(jīng)驗開發(fā)規(guī)模更大的高溫氣冷堆項目。CAREM-25曾面臨超期和成本超支,但目前預計2027年投運。俄羅斯和阿根廷都希望它們的設計能成為未來利潤豐厚的出口產(chǎn)品的基礎。
IEEFA表示,中國和俄羅斯在建的另外兩座小型堆也落后于計劃數(shù)年。俄羅斯的BREST-300鉛冷快堆原計劃2018年投運,現(xiàn)已推遲至2026年。同樣,中國的ACP100項目,自2010年代初開始研發(fā),目前計劃2026年開始商運。這兩個項目也都是首堆項目,延期屬于意料之中,最終將提供復制和出口的機會。
IEEFA指出,美國的擬建項目也出現(xiàn)了類似的顯著成本增加,并以NuScale與猶他州聯(lián)合市政電力系統(tǒng)公司(UAMPS)合作開發(fā)的愛達荷州小型堆項目為例,該項目現(xiàn)已取消。
報告指出,NuScale的問題并非獨一無二。美國小型堆開發(fā)商一直試圖隱瞞其建設成本估算,但另外兩個小型堆項目的信息顯示,估算成本也已飆升。X-Energy和通用電氣-日立公司的小型堆項目在獲得美國核管會(NRC)的許可之前就已發(fā)生成本上漲問題,更不用說開工建設。IEEFA認為,這對電力公司、監(jiān)管機構和投資商來說應該是一個危險信號。
IEEFA表示,成本辯論不可避免地包括西屋電氣公司(Westinghouse),該公司是沃格特勒(Vogtle)核電廠兩臺AP1000機組開發(fā)商,該項目超支200多億美元,工期延誤6年多。然而,西屋電氣并未因此次失敗而退縮,現(xiàn)已進軍小型堆市場,并推出了AP300設計。該公司表示,以2023年的美元價格計算,每臺AP300機組造價為3333美元/kW。而沃格特勒項目的最終成本超過2萬美元/kW。即使西屋電氣預計的AP300成本只是一個不包括升級和融資成本的隔夜估算值,對于一個仍未獲得許可且距離動工還很遠的項目來說,預計成本的下降幅度也是驚人的。
項目進展方面,報告在提到同樣的項目時指出,這些項目的建設周期都長于預期。但就俄羅斯和中國小型堆項目而言,這并不是一個真正需要考慮的因素,因為這符合首堆項目的預期。
不過,對于仍處于設計階段的項目,IEEFA的觀點可能有一定道理。報告指出,盡管擁有實際經(jīng)驗,西屋電氣、X-Energy和NuScale等公司仍聲稱能夠在36~48個月內(nèi)建成小型堆,也許很快就能在2030年之前投產(chǎn)。報告指出,通用電氣-日立公司甚至聲稱,最終將能夠在短短24個月內(nèi)建成其小型堆項目。誠然,這種可能性并非為零,但與核工業(yè)的經(jīng)驗背道而馳,無論是在過去的小型堆開發(fā)和建設工作方面,還是在更大范圍的全尺寸反應堆方面,所有項目投運所需的時間都要遠遠長于預期。
關于“風險太大”問題,IEEFA稱,小型堆項目的成本增加和延期將把巨大的財務和時間風險推給客戶,可能會削弱他們投資此類項目的興趣和能力。意識到這些與風險相關的問題后,美國能源部(DOE)提出了幾個方案,讓政府參與小型堆建設項目。其中包括提供“成本超支保險”、其他未定義的財政援助、成為業(yè)主或充當電力買家。這些方案都不會降低開發(fā)風險,而只是將這些風險和相關成本轉(zhuǎn)嫁給美國納稅人。
最后,IEEFA表示,該機構在兩年多前發(fā)布了針對小型堆的首份分析報告,得出的結(jié)論是,這種被大肆宣傳的資源速度太慢、成本太高、風險太大,無法幫助擺脫化石燃料。新報告稱,當前仍堅持這一結(jié)論。
報告指出,與風能、太陽能和電池儲能的已知成本和建設周期相比。未來7年,美國電網(wǎng)可能會新增至少375,000 MWe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相比之下,IEEFA認為,在相同的時間框架內(nèi),極有可能不會有任何小型堆上線。監(jiān)管機構、電力公司、投資商和政府應該承認這一點,并接受現(xiàn)有的現(xiàn)實,即可再生能源是近期的解決方案。
報告提出了如下建議:
監(jiān)管機構應制定限制措施,以防止將小型堆項目延期和成本超支轉(zhuǎn)嫁給納稅人;
應要求正在考慮開發(fā)小型堆項目的電力公司將該技術的不確定成本和完成日期與可再生能源替代技術的已知成本和建設時間表進行比較。如果成本和建設時間超出電力公司的估計,仍選擇小型堆方案的公司應使用股東資金;
投資商和銀行家在權衡任何小型堆方案時都應仔細進行盡職調(diào)查;
州政府和聯(lián)邦政府應該要求公開小型堆的預計建設成本和時間表,以便納稅人和投資商能夠更好地評估他們可能被迫承擔的小型堆相關金融風險的規(guī)模。
最后,還必須考慮與推動小型堆項目相關的機會成本。投資于小型堆項目的資金將無法用于建設風能、太陽能和電池儲能項目。這些無碳且低成本技術已具備可用性,可在未來10年大大推動從化石燃料的過渡,而在這10年中,小型堆仍在尋求許可批準和建設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