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6日,法國核安全管理局(ASN)在對法國電力公司(EDF)布熱核電站2號反應堆進行第三次10年期安全檢查后得出的結論,該反應堆可以再運行10年,最終決定有望在今年年底出臺。
ASN指出,有關福島事故的詳細調查可能需要長達十年的時間,最終也許還會對其發(fā)布的初始要求進行修改或補充。另外,內(nèi)政部下屬的民防和危機管理總局編寫了新的法規(guī)條例加強對核電站的安全管理。ASN表示,這些都將會整合到對布熱2號機組的現(xiàn)行監(jiān)管要求之中。
在對布熱2號機組2010年2月至2011年4月的報告進行分析之后,ASN表示支持該這臺1978年開始運行的910兆瓦壓水反應堆(PWR)繼續(xù)運行。ASN還將其立場告知了EDF及法國環(huán)境、可持續(xù)發(fā)展和能源部部長黛爾菲娜•巴多女士(Delphine Batho)。但是,ASN表示有關該機組繼續(xù)運行的最終決定將于2012年年底前出臺。
與頒發(fā)具有一定時間效力的許可證不同的是,法國法律規(guī)定,核反應堆運營商每10年需對核電機組進行一次安全級別的審查,包括合規(guī)審查,確保核電站符合適用安全法規(guī)和安全審查的要求。這一過程同時還將確保核電站采用最新的安全措施、設置新的操作條件,并檢驗對核電站老化現(xiàn)象的管理是否至少在十年內(nèi)有效。
2009年7月,基于對34個反應堆的通用評估,ASN批準了EDF提出的一般安全條件,即900兆瓦機組運行40年,不過反應堆仍須通過十年一度的審查。2010年,崔卡斯丁核電站1號反應堆成為第一臺通過第三次10年期審查的反應堆。此后,費森海姆1號反應堆于2011年通過審查。
今年1月,法國國家審計署(Court of Audit)總結認為,投資新建核電站或其他能源價格過于昂貴,且發(fā)電時間太晚。延長現(xiàn)有核反應堆的運行壽命將成為法國的最佳選擇。在時任總理弗朗索瓦•菲永的要求下,審計署公布了一份報告。報告稱如果目前所有機組只能運行40年,那么到2022年,法國將不得不關閉58座反應堆中的22座。